今天看新聞報導一則關於商標爭議的案例,發現原來這樣也是會輸的啊,真是標準寬大難以理解,也當作上了一堂課,以後如果真要註冊商標也要多多注意才好。
有網友問我音樂放在網路上會不會有違法問題,後來改為如果有變更過音樂的音律等等算不算違法,如果以正式的法律來說都是算違法的,所以放置音樂時請自己小心喔。
一個朋友的老闆這陣子在搞大裁員,為了省下資遣費,就用了各種方法讓員工不得已自己離職,因此朋友問我這樣是否可以跟公司抗議或者找相關單位申訴。
一個朋友之前跟一家公司有糾紛,目前還在談判階段,一直在猶豫要不要打官司,我比較支持他用談判解決事情,並且建議談判時可以找一個個性比較溫和的朋友當中間人比較好。
有個朋友買手機加上半門號碰到很鳥的事情,對方本來說公司貨後來給水貨,因此朋友很生氣的找對方退費,對方卻耍賴不退,因此對方就找我問了一堆法律問題,但是又怕麻煩不想提告對方,我也回答到不是很想幫他,因為只是純粹浪費雙方時間而已,非常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