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法律知識

理虧就不要嚇人了

做生意難免都會有爭議,有時候各退一步就算了,如果碰到死凹硬凹得了便宜又賣乖的,我的個性是比較不惜一戰的,以下就是近日跟一個客戶的MSN爭執對話。

不是什麼事情都要問律師

假日陪一個好朋友去做庭外和解的動作,原因是對方誣告現在我的朋友要提告了,雙方希望不要搞到兩敗俱傷所以就先出來談談,看是否可以降低傷亡,雙方各有兩人,對方我就都以一個人做代表就好,還加上一位長者當見證,以下是談判時的對話記錄。

無心之過也是傷害

昨天晚上一位網友突然衝到我的MSN就開始一陣猛敲,急的跟熱鍋上的螞蟻似的,劈哩啪啦問了我一堆事,算不錯的朋友就跟他解釋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