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總認為法律就是要嚴格執行而不偏坦才達到立法的目的,但是我個人認為法律真正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代替月亮懲罰你,而是要嚇阻你讓你不敢做壞事。
昨晚參加了WIRED Soapbox感覺收穫良多,其中智財局洪科長對於YouTube為什麼不會違法做了非常好的解釋,這裡大概紀錄一下昨晚所聽到的原因跟處理手法,也希望以後有類似Now.In或Kuro這一類平台被抄的時候不要又有人用「那幹嘛不去抄YouTube」來當爛對照組了。
在跟這位資深的音樂朋友聊天時才發現了一個很糟糕的問題,如果你以為你只要有跟MUST買合法版權就可以放心播音樂,那你等著被告侵權了~應該也會被告得很慘吧!因為他就像是一個套餐一樣(我覺得比較像陷阱)買了A不買B還是一樣不能播放的!一定要同時跟兩個協會買兩個不同的版權才可以撥放歌曲。
當整個網路的「法律專家」都在關注Now in的適法問題和網路創新問題時,有多少人真的瞭解音樂播放版權怎麼接洽?如果大家都非常守法的去洽談版權是否就真的可以合法播音樂嗎?那每年的版權付費又是多少錢?又是怎麼計算呢?部落客們與其一直討論法律問題為什麼不把更重要的方法跟源頭搞清楚?
我個人很支持Now.in的技術還有創新服務,但是我還是覺得很多事情並不能因為我的創新跟造福了很多人就可以有免責權,畢竟惡法亦法,你並不能用不合法的程序要求合法的程序來遷就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