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前陣子要去簽訂出書的合約,一般出版社都會簽訂保密條款,保密條款內容也都大同小異,唯一要注意的就是賠償問題,因為賠償金額的大小才是爭議的重點,有時候明明未造成對方合約上金額的損失,卻因為合約的簽訂而要賠償比實際損失還要高的金額,算是不符合比例原則。
這件事情說出來也許會被覺得非常勢利,但是我就是非常非常在意這種禮貌,我不覺得他是虛假的表象,我覺得這是一種基本該有的禮貌,如果你反駁我,那我建議你最好不要再聯絡我。
這個問題應該是很多職場老鳥都會怨歎的,不世新人做事情做不好,而是在交辦事物時的態度和回應就已經是第一步的錯誤了,因此常常讓交辦事情的人無法得到正確的回報。
雖然跟朋友吃飯聚會的時候通常都是我在說話居多,但是也有些場合是我不會說話的時候,有時候不說話也許是沒有話題,也許是無法插入話題,但是偶而聽他人說話也是一種不錯的感覺。
之前幫一個朋友介紹到另一個朋友公司工作,我並不是每個朋友都會幫忙介紹工作,只有準備好的人我才會幫忙介紹到他適合的地方,也只有準備好的人才能自己主動爭取好得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