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http://goo.gl/1Sk62w
一年前的這件事情誰還記得?在2014年底林小姐終於在法院上承認有「參考」阿腸的作品,所以檢察官還了阿腸一個清白,阿腸也來交代一下整個事情的始末當作對網友和客戶的交代:
蒂芬妮的香榭大道:http://itiffany.cc,站長:Tiffany,以下簡稱林小姐。
就是教部落:http://steachs.com,站長:阿湯,以下簡稱劉先生。
阿腸網頁工作室:http://achang.tw,以下簡稱阿腸。
2013年8月無名小站結束營運所以眾多部落客開始搬家,這時候有一位林小姐透過朋友介紹找阿腸製作網站,林小姐說時間很趕一直拜託阿腸看在共同朋友的面子上可以先不要簽約幫忙製作網站,因此阿腸當天就開始設計上的討論,並給予專業的建議跟想法,在討論了兩天之後林小姐就無故暫停所有的合作了。
因為阿腸跟林小姐討論的東西已經有雛型了,既然林小姐解約了,阿腸就把它做成免費版型供網友無償使用,沒想到免費版型一上線就馬上引發林小姐的指控,林小姐在阿腸不知情的狀況下,於解約後拿著和阿腸討論過的設計另外找了劉先生繼續製作網站,並說阿腸提供的免費版型抄襲itiffany.cc的創意,所以上法院告了阿腸侵犯著作權,期間劉先生更多次指稱itiffany.cc完全是他跟林小姐共同討論的結果,所有網站版型都是劉先生自己發想的,從來沒有參考過阿腸的任何設計。
2014年一共開了三庭的官司,第一庭林小姐一直堅稱阿腸沒有跟她討論過任何的設計,阿腸是抄襲她的網站;第二庭阿腸拿出了對話紀錄,林小姐才在證據明確下承認itiffany.cc網站設計有參考阿腸工作室的作品,此時林小姐又說要找證人證明清白,所以第三庭林小姐找了證人出庭,結果………證人說的話完全證明了阿腸的清白,因此全案不起訴。
阿腸工作室的處理態度:
1. 林小姐把阿腸建議跟設計的版型拿去找劉先生重製,阿腸是否要告林小姐侵權?
阿腸覺得林小姐只是「參考」,林小姐也有做適當的修改,所以阿腸從一開始都沒想過要提告,只是沒想到我們的善意卻沒有得到林小姐的相對回應,讓阿腸感到有點難過,但是我們依舊維持初衷不會提告。
2. 阿腸是否要對林小姐跟劉先生提出誣告?
原本阿腸是打算要提出誣告的,對於已經合作到一半的案子臨時取消合作,並把阿腸付出的成果另外找第三人完成,事後還反過來來告我們侵犯著作權並宣稱自己是著作權擁有者,對於這樣的行為實屬令人不齒,林小姐之行為已經讓網路上部分網友誤以為我們抄襲而直接造成對於阿腸網頁設計工作室的負面批評與不信任,造成於阿腸的公司信譽和商業損失。
不過因為案件終了,法院也終於還給我們一個清白,對於這件事情,我們選擇了原諒。至於林小姐跟劉先生是否與我們道歉?我方也已經不在意了,只希望我們這次的原諒可以讓林小姐跟劉先生記取教訓,希望林小姐日後不要再以類似的方法「參考」他人設計再轉包給別人並反咬一口原先合作者,這樣對雙方都不是一個良好的合作關係,合作雖然不一定可以長長久久,至少可以好聚好散。
3. steachs.com 站長劉先生跟阿腸的關係,為什麼劉先生要說謊誣賴阿腸?
劉先生從早期就是搶生意的同行,早年成立的主機代管公司(http://9iblog.net)因為惡意攻擊我們的主機被告上法院,最後該公司股東在法院上寫悔過書才平息事件,我們也選擇了不張揚,給劉先生的公司一個可以成長的機會。
無奈劉先生之後又成立一家設計公司(http://it4fun.net)換成這種不當的指控來搶案子,這兩次的官司我們都選擇原諒,希望劉先生和他的合夥同伴可以迷途知返不要再有第三次了,請用自己的實力接案子,而非恩將仇報再用其他惡意中傷的方式來報答阿腸,也希望劉先生的合夥人「硬是要學站長」(http://www.soft4fun.net)停止網路上的不實的言論,日後我們就算不能一笑泯恩仇,至少也可以井水不犯河水。
某網友:所以他們真的抄襲你們作品喔
藍藍路:他們是說參考啦
藍藍路:反正官司贏了
藍藍路:他們也得到應有的報應了
某網友:還真的很糟糕
某網友:拿著別人的東西去用還告人
某網友:都不知道他們哪來的臉
某網友:當初上還在網路上到處哭訴
某網友:沒想到弄到最後是自己作賊喊抓賊
藍藍路:網路上這種人很多
藍藍路:只是第一次碰到這麼糟糕的
藍藍路:上了法庭看到了證據當場只能承認有「參考」
某網友:你應該告他們的
某網友:原來就是教部落還攻擊過你們主機
某網友:都原諒他一次了還死性不改
某網友:他那種網頁設計水準還拉得到客人喔
某網友:怪不得要「參考」你的作品
某網友:不參考就做不出來了吧
藍藍路:就是教部落攻擊主機那次
藍藍路:他是說是他們合夥人個人行為跟他無關
某網友:出了事情就切割喔
藍藍路:人貴自知
藍藍路:說完
藍藍路:再有下一次
藍藍路:我讓他不會像這兩次一般寫個道歉信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