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有官司問題,就順便問了我一下誣告的定義,一般人以為官司贏了就可以告對方誣告,其實是一知半解的想法,以下就是我跟朋友的msn對話:
田雞男:我問你喔
藍藍路:恩
田雞男:如果對方官司打輸了
田雞男:我是不是一定可以告他誣告
藍藍路:不一定
田雞男:不一定?
藍藍路:恩
藍藍路:要看狀況
田雞男:有分喔
藍藍路:有
藍藍路:我拿我最近的官司來舉例好了
田雞男:恩
藍藍路:我寫的公司名稱是「丁丁大站」的「企劃」「總監」的事情
藍藍路:然後「無名小站」的前「事業部」「經理」跑來告我
田雞男:真假
藍藍路:是真的
田雞男:公司名稱跟部門還有職稱都不同吧
田雞男:他告你什麼?
藍藍路:他說我寫的是他
田雞男:……
田雞男:這也相差有點遠吧
藍藍路:檢察官跟警察做筆錄時也覺得很詭異啊
田雞男:那這種可以告他是誣告嗎
藍藍路:可以
藍藍路:在法律上
藍藍路:只要是故意要令他人入罪就可以告對方誣告
藍藍路:但是又很剛好
藍藍路:只要是根據事實陳述而非無中生有就不屬於誣告
田雞男:看得我頭都痛了..
藍藍路:這兩個是相輔相成的
藍藍路:我簡單舉例
藍藍路:他告我
藍藍路:但是因為事情陳述內容差異過大
藍藍路:所以被駁回
藍藍路:因此可以以此當作誣告的證據
藍藍路:事情陳述內容差異過大才會變成被駁回
藍藍路:反正這種東西等他被駁回
藍藍路:以後就無法再度提告或者抗訴
田雞男:那很好啊
藍藍路:因為抗訴幾乎是都被退
田雞男:省的浪費社會資源
田雞男:但是這個告贏他誣告錢感覺起來就很少
藍藍路:錢的多寡是一回事
藍藍路:但是我如果告他誣告輸了
藍藍路:他無法告我誣告
藍藍路:因為我是以他先告我為理由告他
藍藍路:而非無中生有
藍藍路:只要是照事實陳述並可接受公平之議
藍藍路:就不算違法
藍藍路:誣告也不會成立
藍藍路:但是爆人隱私就算是事實也違法
藍藍路:例如爆對方有生病啊,有外遇啊都不行
田雞男:對啦這聽起來有道理
藍藍路:這樣說你懂了嗎
藍藍路:接下來告贏了錢的多少是一回事
田雞男:算了
田雞男:不要他的錢啦
藍藍路:麻煩點在前科
田雞男:要他登報道歉
田雞男:ㄏㄏ
藍藍路:前科比較麻煩
田雞男:台灣有差嘛?
藍藍路:一般人誣告的前科應該是都沒差
藍藍路:但是如果你要繼續深造或出國有差
藍藍路:有些科系不能有任何前科
田雞男:他那麼老了沒差啦
藍藍路:這樣說好了
藍藍路:像陳幸于不是想去美國讀書
藍藍路:美國有規定
藍藍路:有做偽證
藍藍路:不管讀書或移民都不行
田雞男:那種帝國主義的國家不去也罷
田雞男:他可以去非洲留學
藍藍路:那就看他肯不肯去非洲留學學當地的巫術了
藍藍路:還有有些學校找老師去授課也排斥前科
藍藍路:這些我們也許都碰不到
田雞男:ㄎㄎ
藍藍路:但是就怕剛剛好他成為那個關鍵的問題
藍藍路:那我說得誣告你懂了嗎
田雞男:我還一直以為只要對方官司輸了就可以告對方誣告
藍藍路:我之前也這樣認為
藍藍路:是後來問了律師才知道的
田雞男:喔
田雞男:謝謝喔
藍藍路:不會
藍藍路 黑暗部落格
這不是肯德雞 這不是肯德雞 (地上打滾)
藍藍路 黑暗部落格
這不是肯德雞 這不是肯德雞 (地上打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