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就算說了實話也會被告

有個朋友在他的部落格中寫道:當初那個知名網站信誓旦旦的說只有13筆資料外洩,但是我手邊的這份清單有13萬筆,看到這兩句話之後就跟他MSN了一下,以下是MSN內容:

藍藍路:當初那個知名網站信誓旦旦的說只有13筆資料外洩
藍藍路:但是我手邊的這份清單有13萬筆........
藍藍路:這句拿掉比較好吧
好網友:嗯~~
好網友:它只有帳號
好網友:沒有密碼
藍藍路:但是人家硬要賴你你就知道麻煩了
藍藍路:你還不如寫成網路有流傳13萬筆
好網友:不會啦
好網友:認識的人show給他看帳號@@
好網友:但沒給他密碼
藍藍路:那該網站是先告你還是先跟你要資料?
好網友:那之後把他改掉吧
藍藍路:那就跟我如果寫我家有一具屍體
藍藍路:警察是先把我抓去問還是先打電話關切
好網友:這樣有點衝
好網友:ㄎㄎ
藍藍路:我只是舉例
藍藍路:小心點好
好網友:多謝~
藍藍路:因為打官司你不會輸
藍藍路:可是人家如果用妨礙商譽呢?
藍藍路:因為你的意思是你有該公司13萬筆資料可以亂搞
藍藍路:你了解我說得嗎
好網友:了
好網友:ok~
藍藍路:我覺得可以寫安全點就好
藍藍路:因為你還是很想寫那13萬筆吧
藍藍路:那你不如寫成據說網路有一份13萬筆名單
藍藍路:不要攬在自己身上
好網友:也不是一定要寫
好網友:只是說該公司根本沒有那麼安全
藍藍路:反正不要攬在自己身上
好網友:會來修改
好網友:謝謝你~~
藍藍路:不會
藍藍路:繼續趕工官網
藍藍路:881
好網友: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