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打了一通電話給認識的律師,瞭解一下如果真要打官司要如何比較省時間也比較省力,以下是律師給我的建議。
經過了三天的時間,對方答應要回覆的電話也在下午約三點時回覆了,只是內容似乎並非想像中的滿意,對方只是一位的使用拖字訣再處理事情。
在跟很有氣魄的綠界總經理通完電話後,我原本以為下次再有聯絡就是法院了,約四十分鐘後,綠界科技再次撥電話來了,這次換另一位小姐了,語氣非常客氣。
在跟綠界科技只會說對不起的小姐通完電話後,約過了半小時後就接到綠界科技的高層打電話來了,高層打電話來的感覺果真不同。
在跟特力屋通完第話後,特地到綠界科技翻了一下他們的會員服務條款,以確定我的權益,其中一條條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