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麼事情都要問律師假日陪一個好朋友去做庭外和解的動作,原因是對方誣告現在我的朋友要提告了,雙方希望不要搞到兩敗俱傷所以就先出來談談,看是否可以降低傷亡,雙方各有兩人,對方我就都以一個人做代表就好,還加上一位長者當見證,以下是談判時的對話記錄。2008/10/07法律知識25 則留言